重要通知
培养计划阳光长跑要求
大三年级学生需在一学年内完成36天阳光长跑,每学期不少于14天。若第一学期未达标,需在大三第二学期和大四第一学期完成,完成的总天数不少于43天,每学期完成不少于14天,以此类推。个别的大四年级因上学期未完成的,本学期以发至各分院的要求为准,也可咨询官Q1、5,官Q号见“杭电体联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