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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2/3/5 12:5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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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航海学院学生课外校园阳光长跑活动实施方案

实施对象

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
管理平台

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,采用浙江万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年在教育部备案并通过的“运动世界校园”版APP网络平台。

实施方法

1.跑步时间:从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(3-17周),以后每学期2-16周,共15周;每天06:30—21:30(学生根据课余时间自行安排,建议每周完成3-4次,不少于2次)。

2.跑步地点:在*埔南区田径场、北区运动场、琶洲运动场,分别设置十余个卫星定位点,学生按照“APP”软件系统给出的路线进行。

3.跑步次数:男生1次≧米、女生1次≧米,跑速每千米3分钟至10分钟的连续慢跑,每日最多记1次。男生每次上限计为4公里,女生跑步上限计为3公里;超过公里数不计入成绩,但可计入排行榜,单次不足规定公里数,成绩和次数按0计。

4.数据上传:使用“运动世界校园”APP跑步软件记录并上传。当日成绩上传截止时间为23:59分。

5.监督管理:由后台管理员对学生完成情况及排名,定期在全校进行公布。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,从制度、技术等层面不断进行完善,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。

成绩评定与奖惩办法

1.每学期完成次数及跑步成绩计算方法(满分分)

2.凡因伤、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者,须由本人填写申请(附件1)注:大一、大二体育老师签批意见;大三、大四由辅导员签批意见;学院意见由负责体育工作的院领导签署;学校意见由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签署。医院出示的诊断证明,经审批通过后,方可免于进行,该项成绩评定为60分。符合免跑条件者,不按规定在学期活动截止日期内提出申请,该项成绩评定为0分。

3.大一、大二年级学生课外校园阳光长跑与体育课总评成绩挂钩,占体育课总评成绩的20%。课外校园阳光长跑每学期必须完成30次以上,大学体育课程成绩才能给予评定。

4.大三、大四年级学生校园阳光长跑为体育课必修内容,占每学年成绩的50%。

5.校级运动队运动员,由教练员根据运动员的表现,积极参加常规训练和代表学校参加省级、市大学生运动竞赛,校园阳光长跑成绩可评定为优秀。

6.二级学院运动队运动员,由领队根据运动员的表现,积极参加常规训练和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大学生运动竞赛并获得名次,校园阳光长跑成绩可评定为优秀。

7.每年分男、女组进行一次全校性的校园阳光长跑完成次数和总公里数的排名,分组别按一、二、三等奖,奖励排名前位的同学。

8.对于不按照规定完成每学期健身跑的同学,除了成绩按照零分记载外,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。

注意事项

1.参与者必须按照“运动世界课外校园阳光长跑APP使用流程”进行(见附件2)。

2.跑步过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。跑步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安全的地方,以免物品丢失。跑步过程中注意人身安全,小心避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,选择平坦视野开阔有灯光的路线。尽量避免在阳光直射的地方跑步;严禁在雷雨天气跑步和边玩手机边跑步。

3.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跑步前穿好运动服、运动鞋,做热身运动;跑步后做放松练习。在跑步过程中,人体对氧气的需求量不断增加,会出现腿沉、胸闷、气喘的“极点”现象,此时跑步者可适当减缓跑步速度,加深呼吸,“极点”现象会随之消失,跑步者的步伐也会逐渐轻快。

4.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。运动量由小到大逐渐增加。跑步中有任何不适,应停止跑步,尽快到校内医务室就诊。

5.跑步后可以补充一些运动功能性饮料,缓解运动出汗造成的体内电解质流失。跑步后不要马上洗澡或者洗头,以免造成感冒或受凉。

6.因客观原因可能会出现个别跑步信息未被确认情况,且此情况会延迟发生,建议跑步有效数据超过总目标次数2—3次为宜。

7.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应,由领导小组沟通解决。

教务处公体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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