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导思想
为全面贯彻落实阳光体育精神,倡导“健康第一”的指导思想,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,提高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,增强抗御疾病侵害的能力,我校决定开展长跑竞赛活动。
二、比赛时间:八年级12月14日
九年级12月15日
三、比赛地点:学校体育场
四、参赛年级:八年级九年级
五、参赛人数:每班男女各10名
六、比赛要求:
1、以班级为单位,每位运动员跑米。
2、比赛分男子组、女子组。
3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身心健康,体检无异常。
4、为体现比赛的公平、公正性,强化友谊第一、比赛第二的竞赛思想意识,要求运动员做到:(1)、参赛运动员按照《田径规则》进行比赛,不允许有推、搡、绊等有危险及违规动作,按照《田径规则》抢占跑道,否则在违例方比赛的总时间里加10秒。
(2)、比赛中想超越前面的运动员,而前面运动员的左侧不能正常通过一个人时,如强行从左侧超过,发现一次在比赛的总时间里加10秒;若造成违例及出现推、搡、绊等摔伤后果的,在比赛的总时间里加30秒。
(3)、运动员在米的跑道上进行比赛,如运动员在米的场地里侧比赛,发现一次在比赛的总时间里加20秒。
(4)、长跑接力比赛中,两名运动员:一是必须在接力区内完成交接棒任务,二是不能甩棒、抛棒、扔棒。否则发现一次无论距离多远在比赛的总时间里加10秒。
(5)、每个参赛运动员只能参加整个接力赛中一个一段路程的比赛,否则如发现多次参加接力比赛,取消所有比赛成绩。
(6)、参赛运动员不得被人领跑,发现本班有一次的警告,再次发现在比赛的总时间里加10秒。
七、录取与奖励:
团体奖:以班级为单位,按比赛成绩录取男子组和女子组团体前六名,颁发集体荣誉奖状。并折合分数加入班级考核。
肥乡区第三中学体卫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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